秀秀的头垂得有些低,谢奚奴抬头便可撞到她的下巴,只得扶着桌案,微微俯身。但她的碎发依旧垂落在颈后,有些发痒。

    “会了吗?”她问。

    宣纸上已经写了好几个“天地玄黄”,都是她就着他的笔写的。

    除了前几个,因为不习惯握笔距离与姿势,字迹略显粗糙外,后面几列落笔如行云流水,隽秀大气。

    孤女周秀秀,从小生活在偏村一隅,即便可能念过几天书,又怎么可能写的出这么一手好字呢。

    这个人是一点都不懂遮掩。

    谢奚奴弯了弯唇,也不戳穿她,指尖一挑,顺着她的字迹,缓缓写出一个“天”,因着笔画简陋,写得还有几分相似。

    秀秀鼓励道:“下面几个也写着试试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狼毫继续在纸上游走。

    他的头埋得低,秀秀看不清,便跟着俯下身。

    离得有些近,谢奚奴隐隐可以闻到她身上的皂角香,在满屋子的驱虫香中,给这静谧的夜色点缀了一抹清新。

    谢奚奴有些恍惚地落笔。

    “写错啦。”秀秀提醒道。

    笔尖一顿,谢奚奴低头看去,却见“秋收冬藏”的“藏”赫然多了一道撇,笔尖还停留在字上,他忙收笔,却仍旧留下一道墨痕。

    “已经很厉害了。”见他的表情有些出神,秀秀安慰道,“这个字这么难,写错也很正常的。”

    听到她的声音,谢奚奴似乎刚刚回过神,她已经站在他的身侧,发带荡在他的耳边。

    笔忽然落在纸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