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吴欢欢,也是小叔子高见的妻子。

    这吴欢欢长相一般,平板一样的面孔,眼睛不大,鼻头却很大,嘴唇较厚,头发却不多。若硬要在她的身上找长处,那就是她的神态很端庄,低眉顺眼,不笑不语。

    第一次见到已怀孕的吴欢欢时,叶晴染很吃惊,高见浑身上下虽然是一付嬉哈风格,模样总的来说还算是对得起观众。何况他是有钱人家的子弟,在人们眼中算是富二代,再加上有个比较好的工作,端着铁饭碗,这样的人找个老婆不难,可以说,如花似玉的女孩会纷纷往上扑。

    高见怎么会找一个模样平庸的乡下女孩呢?

    真有些想不通。

    “你怀着孩子呢,你倒是要好好休息休息,”为了加强妯娌间的关系,叶晴染伸出手摸了一下隆起的腹部,笑着问:“欢欢,几个月了?”

    吴欢欢腼腆地说:“六个月零十天了。”

    “怀孩子很辛苦吧?”

    “不辛苦。”

    叶晴染见吴欢欢的手里拿着几件男人的衣物,便说:“这些事情让保姆去做好了。”

    吴欢欢摇了摇头:“高见的衣裳,他不喜欢让保姆洗。”

    切!摆什么大爷的谱!叶晴染冷嗤了一声:“那就让他自己洗。你这个时候得好好保养,千万别磕了碰了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,没关系的。孩子,我会很小心的。”

    叶晴染发现,吴欢欢只有提起孩子的时候,她低垂着的眼睛才会微微抬起,眼底里闪过一抹快乐和幸福。

    “衣服给我吧,我正好有衣服要洗,洗衣机在楼下的卫生间吧?”

    吴欢欢不肯,羞赧地笑了笑:“高见的衣服一定要手洗,要不然他会生气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让他生气好了。这个高见,真不懂怜香惜玉。”

    吴欢欢低下了头,厚厚的唇微微张启:“他跟大阿哥是不一样的,嫂嫂,你好福气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