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金为低的镯子圆润光华,上面雕刻着百鸟图案,并且连羽毛都一丝一缕的雕刻了出来,栩栩如生,十分精美。

      周馨月看向价格,内心一惊,一个镯子居然就要十五万,赶忙摇头。

      “不行不行,这个太贵重了,我妈不会收的。”

      江宇温和一笑:“钱财都是身外之物,有何贵重的?”

      于修仙者而言,钱财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,修仙者更注重眼缘。

      一件东西合适,无论便宜与贵,江宇都会买下,他觉得这件镯子很适合周母,与价钱无关。

      “呵呵,口气不小。”捂着脸的胡冰冰讥讽道:“你要是能买得起这百鸟纹金镯,我今天就把这桌子给吃了!”

      咔!

      这时,店门忽然被推开。

      穿着灰色背心,染着黄毛的青年走了进来,他浑身壮硕,眼神乖戾,看上去就是一副不好惹的样子。

      “亲爱的,你可算来了,人家都快被欺负死了!”

      胡冰冰一见到谭远,脸上顿时露出委屈之色,小跑着到了他的身边。

      谭远一把将胡冰冰搂进怀里,手掌不安分的在她身上游走着,轻佻道:“谁敢对我女朋友动手,不要命了?”

      胡冰冰直接抬起胳膊指向正在看首饰的江宇和周馨月。

      “就是他们,这对狗男女打得我,亲爱的,你看我这脸,晚上都没办法陪你了。”

      说着,胡冰冰的脸上还露出委屈之色。

      谭远扫了眼江宇两人的后背,心中顿时有了信心,周馨月不用考虑,江宇也并不壮硕,肯定不是他的对手。

      只不过看着两人的背影,谭远总觉得有些眼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