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有资产的官绅、士人、富商等阶层,差不多没有纳税的负担。

    越有钱,越可以不纳税。

    越没钱,纳税越重。

    这是绝大的不公平!

    这样的国家,时时刻刻都可以崩溃。

    当然了。

    仅凭这样一个提法,根本不可能改变现状。

    可至少有了一个开端,对吧?

    李标等官员不大理解。

    不就是一个称谓吗?

    顾炎武、黄宗羲却知道,这其中的重大意义。

    这个原则的潜台词,就是否定了‘以天下奉一人’啊!

    只要朝廷有了这样的提法,也就有了理论的依据,从中做出无数为民争利的文章……这里所说的民,是真正的小民,不是东林党人所说的士绅、富商。

    云逍接着说道:“第二个原则,每个人向国家缴纳的税额,是一定的,但不是专断的。”

    什么意思?

    封建王朝的编户民所缴纳的税,不一定是纳税的一部分。

    可能是一家人收入的多半,甚至是全部。

    更有甚者,全部的收入都难以缴纳赋税,只能卖儿鬻女,老人‘痛哭流涕盼早死’来免除人头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