像伊莎·契汀一样,坦桑格总那么敏锐。变成鳏夫后,我更受欢迎了。

    “最近没见约丹斯,他在做什么?”我向埃文提了一嘴。他没及时接话,一旁的梅丝笑笑:“约丹斯么?他现在可不敢看你。”

    埃文无奈:“梅丝。”我说:“没关系。”

    梅丝·奇拉格婚后还是那样活泛、精准,端庄成熟的外表下,儿时的性格仍时不时地会跑出来。她是我最喜爱的朋友,就像我说的,即使是我,也会想要些一成不变的东西。自前两天的婚礼后,我再一次祝贺了他们的新婚。

    “婚礼上你把丧服换了下来,所以我今天才见到,”梅丝说,“尽管对你的失去感到难过,我得诚恳地说:你太适合黑衣服了莱底希,整个王国…不,这个世上还有比你更适合这裹得严严实实的黑衣服的吗?”

    我提醒她,我从前也总穿黑色的卫队制服。“不一样。”她同情地说。

    “即使不情愿,你又有得忙了,”梅丝说,“王上的性情最近又收敛许多,放在从前,他们万万不敢来招惹你。”

    想到坦桑格,我心里一软;其他都不重要,我还是盼着他心情好些、过得高兴一点。我出来后,才获悉那段日子他做的事。引发的清洗不提,最骇人听闻的,莫过于他叫人将那个少年的无头遗体,以谋逆的罪名当了在场贵族的面一片片割肉,血水淌进庭院的地里,再无法清洗,民间把事件称为“美艳的沃土”。前朝君主们同样用残酷手法处置谋逆者,比如砍去四肢和生殖器,一息尚存时拖出内脏,但都是在私下里,由经过训练、见惯这般场面的人施行。相比之下,坦桑格此举着实令所有观看过程的人心头蒙上阴影,而人是富有想象力的,那些不在现场的人,透过口口相传获得消息,阴霾反而愈加重了。

    他把理查·拜因关进诗人堡的下层,但迟迟不处置他,后面又将他放了出来。人们说他和那时相比平和许多。我去看过可怜的公爵,他瘦了一圈,邋里邋遢,但精神仍很抖擞,很有活力。“多亏爵士帮我说话。”他长长吁一口气。我开玩笑道:“得亏你没把我弹劾进去,我才有机会说话。”他尴尬地哈哈大笑。我对他说,他该谢谢的人是坦桑格,虽然效果不尽如人意,他有在学习努力地克制了,做决断的也是他,往后不要刺激他。他点点头,郑重和我道别,驾着来时十一辆金碧辉煌的马车、带着和来时相比人数骤减的随从,又风风火火地回东边去了。

    “米拉。”我踏进书房,坦桑格正披件白底的外袍在读信。他近日常穿白色,配金银饰物,与那头红发和浅蜜色的皮肤也很相宜。我站在一边,等他有事再叫我帮忙,结果他捉住我的胳膊,将我拉到同一张椅子挤挤挨挨地坐下。

    “谁的信?”我问。“威尔玛·塔林,”坦桑格说,“一些针对驱逐外国银行家和该死的比安的建议,另一些鸡毛蒜皮的事,以及你的下一桩婚事,这个婊子……”我反应过来得很快:“噢,他是在激你,以稳固我在你心中的位置。我和他说过,我是真心实意爱着你的,所以大概他想助时不时失宠的弟弟一臂之力?”顺便想要欺负一下坦桑格这个老使绊子的家伙吧,我想着。威尔玛有时也挺恶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