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喜欢他,他也喜欢你,表白只是个仪式性的动作,但是它得有啊,不能不明不白的在一起,你跟他表白,他接受了,然后——”说到这里,丁建宇用双手拍了一个巴掌,“你看你们两个不就合到一起了吗?”

    “……这是什么鬼形容?”

    李默拉开丁建宇作势搭到他肩膀上的手。

    “这做什么事情,都需要一个合适的时机,互相喜欢的人更是这样了,有时候你错过了那个时间,那个点,以后再做什么,都总觉得不对劲了,我觉得圣诞节是个很好的时间点,你选份礼物送给程同学吧,要是没什么概念的话,大不了我牺牲一下自己的脑细胞帮你想想……”

    “不用。”李默拒绝。

    就算他真要送,那也是自己想,不会让别人代劳。

    两个互相喜欢的人,需要表白吗?

    如果需要的话,那是双方都向双方表白?

    还是其中一方向另一方表白?

    有什么区别?

    也是有的,先表白的一方,总是能让被表白的一方更有安全感。

    李默希望自己能带给程浅的,就是那股安全感。

    自从上次有个外校女生当着程浅的面送情书给李默之后,李默就意识到了,成为自己的对象,或许是件挺辛苦的事,他自己肯定是眼里心里只有对方,但有时候周围环境,那些八卦,流言蜚语,对象听到心里肯定会不舒服。

    说起来,后来那女生给他写的信,他看了。

    的确是封情书。

    上面附有她的手机号码,还有微信号,李默选择第一时间用手机号码编辑了一条短信发给对方,对方也是个挺大方的人,见李默对她没有那方面的意思,也不像学姐一样还纠缠。

    当然了,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,现在一个人“喜欢”另外一个人也太容易了,一旦被拒绝,可能当下会有些不舒服,很快就能若无其事。

    毕竟这种青春期的,主要原因只是因为外表亮眼而喜欢的喜欢,太脆弱,脆弱到经不起什么考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