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湾里。绿色深郁,安静无声。船上的好汉们都下来,每人手上。都给张虎臣挂了油罐子。

    “咱们就在这里下船,每人十坛,随身携带,小心,别打破了容器。”张虎臣罗嗦着,将这罐子按照人头数,都一一的安排好,最后自己将剩余的这些,抓在了手里。

    发力将罐子拿了起来,重量不轻,只靠这些东西,就足够这些才同偷袭现场回来的家伙们,吃顿热乎的。

    打无好手,对待敌人,别讲什么道理,公平,先干翻了才是道理。

    使用火攻,是张虎臣最爱干的事情。

    老话讲得好,杀人放火不分家。

    瓷坛子上捆了麻绳子,重有十二斤,这东西平时用来做灯油,一般人家买一坛,就足够半年使用了,燃烧性,比黑云岭军师郑元则的配方,其实差地老远,如果不是情况紧急,张虎臣也不想用这东西,但是临时用一下,也无伤大雅。

    船老大的平底船,进不去这条小河道,所以大家都在这里下船,不走岸边的大路,而是跳进了水里。

    简秋第一个,厉若敌第二个,席洪涛第三个,接着就是杨迟。

    这些头目打头,其他人也无话可说。

    水才到胸口,简秋的身材其实不错,张虎臣瞄了一眼,对那两团,有可能全是肌肉的饱满,实在是没什么兴趣。

    也不敢有什么兴趣,这位简大姐,脾气可不是太好,尤其是即将找到敌人的时候,还是不要凑上去,自找没趣的好。

    席洪涛则是没脸没皮,想要将厉若敌挤开,却没想到,这个憨厚的,如铁塔般的汉子,根本就不给他机会。

    再憨厚的人,对情敌也有一种天生的反感,张虎臣认为,自己最正确的做法,就是联络上厉若敌,作为伙伴。

    从这边的河湾里,涉水前行,大约半个小时之后,就看到了常老憨说的那处院落。

    白墙上盖着红色的琉璃瓦,在绿树青葱里,绵延出去一道整齐的线条,衬托着里面灰色的瓦棱与白色的墙面,看起来有一种进入到江南水乡的感觉。

    周围树林里,并没有像山林一般,有许多鸟兽,而是显得十分寂静。

    风吹过树丛,荡漾起的,不单单是秀美,还有淡淡的杀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