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重要的是,这辆快递车在从那个小巷驶出后不久,便和仑嘉案的凶手一样,消失在了交通监控系统之中。

    看到这些证据,简仁也不得不开始怀疑,难道杀害仑嘉的凶手,真的就是那位抢劫快递车的凶犯。

    毕竟,从仑嘉公寓门口拍到的快递员身影来看,他当时穿的正是这家快递公司的制服。

    要是能找到凶手当时穿的那件制服就好了。

    简仁不禁想这样到。

    抢劫快递车的凶手穿的制服是从那位叫灵康的员工身上扒下来的。如果仑嘉公寓门口拍到的那个穿着快递制服的凶手,其当时穿的那身衣服能够被找到。其上如果可以采集到灵康的dna信息,那就可以证明抢劫案的那位黑皮肤短头发嫌疑人,就是杀害仑嘉的凶手。

    不过,简仁很快又想到了一点。这里面还是另外一种可能。

    也就是入室抢劫与杀人,其实是不同的两个人做的。

    有可能公寓门口拍到的那人确实就是抢劫快递车的那人。而他在假借送快递名义骗开仑嘉的房门后,很有可能只是抢劫了她的东西。

    毕竟,这样一个将反侦察手段玩的出神入化的嫌疑人,要说他不懂得入室抢劫与入室抢劫杀人之间的区别,简仁是不相信的。

    而且,从起抢劫快递车的手法上不难看出,作案时间非常短,下手又快又准。选择动手的地点也是十分专业。不难看出,这是一位惯犯。

    而这样的惯犯肯定很清楚,只要不伤人,很多时候东西丢了也就丢了。

    从他当时只是将灵康打晕就能看出,抢劫快递车的这位并不是一个残忍弑杀之人。他用最干净利落的办法弄走了快递车,这明显就是单纯的图财。

    而这样一个只图财的惯犯,犯不着为了一点财物背上无辜者的性命。

    所以,会不会,他只是进屋拿了东西。杀人的,其实另有其人?

    摸着自己的下巴,简仁想到了一个支持这个推理的有利条件。

    仑嘉的房间里有一台传送仪。

    是了,传送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