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管员对大郎说,如果没有实际证据,只靠鱼的口味,不能判断饭店有以次充好行为。

    大郎也知道,任何事情都是要靠证据说话。

    大郎把监管员带到鱼缸边,指着缸里一条游来游去的鲈鱼说:“这就是我刚才点的那条鲈鱼。”

    “你有什么证据?”

    “这就是证据”,大郎伸出手掌,掌心里面有部分鱼尾。

    “这是我选中鱼以后,做的记号。你看缸里的鱼尾,是不是正好缺这一部分。”

    监管员捞出鱼以后,大家都伸头过来,确实就是这条鱼身上的,这个错不了。大家议论纷纷。

    “这条鱼是我选的,那我桌上面那条鱼哪里来的?”大郎不依不饶。

    猪头额头上渗出更多汗水。

    监管员看到铁证如山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猪头的饭店罚款2000元。赔偿大郎500,并把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。

    大郎和小清新等4人,大胜而归。四个人晚上在一块吃了一顿庆功宴。

    晚上回到酒店,大郎让尤博把视频内容整理好,剪辑以后发在短视频平台,一时间成为热议。

    猪头的大脸在蔚山频繁出现,刷到的人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第三天上午,尤博跟大郎一块赶回杭城。

    “师父,我这次表现怎么样?”尤博急于得到肯定。

    “非常不错,可以做我徒弟了。临危不乱,头脑清晰。”大郎夸赞道。

    “师父,你太牛了。计划的滴水不漏。如果没有证据,那就成我们闹事了。看来维权也挺不容易的。”尤博感慨道。

    “凡事要三思后行,不能身涉险境。解决问题要找到正规渠道,所有力量都可为你而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