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是冲击波,它属于瞬时杀伤,是核打击规划中首先要考虑的。

    冲击波超压的强度,可以用pi表示,关于不同pi的具体破坏效果,可以从各种文献中找到答案。

    1979年美国国家情报评估nie11-3/8-78里面对“软目标/面目标”的摧毁标准是15pi,这“足以摧毁一座钢筋混凝土建筑物”。

    苏联的人防规划中,城市周边的疏散“缓冲区”,目的是防止人口受到14pi的冲击波。

    这种强度的冲击波作用下,房屋的玻璃会被震碎,木质棚户之类的低强度的建筑可能倒塌。

    1979年美国技术评估办公室的报告《核战争的效应》里面认为:

    爆炸冲击波超压达到5pi,人员有50的概率死亡,冲击波超压达到12pi以上,人员近乎100的概率死亡。

    这是在城市环境中,考虑建筑倒塌,产生的二次伤亡的情况下。

    如果单纯使用冲击波,在空旷平地对人员进行杀伤,则需要30pi左右。

    城市范围内,以50死亡概率的5pi的超压范围,作为有效杀伤范围,是一个获得比较多的认可的数据。

    这个杀伤范围的具体大小,有一个相对简单的计算公式。

    爆炸当量开立方根,乘以爆炸比例常数1493885,得到的结果就是有效杀伤半径,当量单位是万吨,半径单位是公里。

    10万吨,杀伤半径32公里。

    100万吨,杀伤半径69公里。

    1000万吨,杀伤半径149公里。

    大伊万,5000万吨,杀伤半径约255公里。

    从公式和计算结果可以看出,大当量的聚变武器,其实并不划算。

    当量与杀伤半径的关系,是立方根递增,杀伤半径想要提升到原来的2倍,弹头的当量就要提升到原来的8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