尹席又顿了几秒:“我不清楚。”

    苏木追问:“那他喜欢过什么样的人?”

    尹席摇头:“我真的不清楚,从我们认识到现在,他一直都是这个状态。”

    苏木垮下肩膀,嘴里强作挣扎:“我喜欢他,我想知道他怎么样才会喜欢我。”

    这话挺可笑的。

    放在十七八岁的年纪会正常很多,但也仅限于好朋友之间帮忙出谋划策,吸引某个暗恋对象的注意。

    找个alpha问建议很离谱,找个跟自己不熟的alpha更离谱。要是席星袖在的话,他大概很有想法,但是苏木好多天没联系上他了。

    “我很遗憾,”尹席十指交叉放在腿上,“我们有冲动去爱一个人,不是因为那个人明确符合自己的择偶标准,而是在认识那个人的时候,突然意识到‘我喜欢他’,自此喜欢才被具像化。”

    喜欢就是喜欢,不喜欢就是不喜欢。

    第一印象决定的事情,谁也改变不了。

    何况包养金丝雀是程斯皓经久的习惯,不结婚不生子,用钱维系令他满意的性关系,早就成了他的舒适区,硬撮讨人嫌。

    苏木失望地垂下脑袋:“你说得对。如果那时候碰到的人不是他,我宁可在俱乐部里继续给人倒酒,被咸猪手揩油,也不跟别人走。

    “但是我最近总是在想,他让我跟他走的时候,至少说这话的时候,是有一点喜欢的吧。”

    尹席就着吸管嘬了一口冰美式,给自己拖延思考时间。

    以一个老朋友的认知兼同性对同性了解来形容,程斯皓那一瞬间的喜欢,跟在宠物店里看到了漂亮小奶猫没有多大区别。

    可能有一瞬间心里软软的,萌生了带它回家的冲动。但是倘若这只猫已经被别人预定了,或者价格不合适,那也绝不会因此辗转难眠,最多一顿饭的功夫就抛诸脑后了。

    简而言之,苏木把程斯皓的冲动当作救赎,程斯皓却有无数他这样的备选。

    愿者上钩,不是双向奔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