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乐又提着一堆的吃食来看望十阿哥,当然,这些吃食,都是太医吩咐了的,十阿哥不能吃的。

    这段时间,十阿哥每日里粗茶淡饭,还得吃着苦到要吐的药汁,整个人都消瘦了不少,脸色看着都不再红润,而是带着几分的蜡黄。

    “十叔,感觉怎么样啊?”

    乐乐在十阿哥的床边坐下,直接拿出一个香喷喷的卤猪蹄,毫无形象地啃了起来。

    十阿哥望着吃的香甜的乐乐,直咽口水。

    “臭小子,是存心来馋十叔的吧!”

    十阿哥不是没怀疑自己被太医们给坑了,但他想着,太医就算是胆儿再大,也不敢欺君啊。可惜,他忘了,九阿哥可是正对他有意见呢!

    “十叔,瞧说的,我这不是寻思着太医说不能吃荤腥,但太医们没说,不能闻闻香味,对吧?”

    乐乐很快啃完一个香喷喷的猪蹄,又拿出一只鲜嫩的手撕鸡,轻轻撕了一小缕的鸡脯肉下来,沾着鲜红的调料,吃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臭小子,赶紧,滚!”

    十阿哥眼馋,嘴馋,心里就跟猫抓似的,痒得很。

    他平日里可是无肉不欢的主儿,这些天别说肉,饭菜里连点油星都没有。每日里素粥、开水煮菜,他觉得自己再吃下去,真的就要吐了。

    还有那苦到让他崩溃的药汁,十阿哥甚至怀疑,这药干脆就是用黄连、莲子这些苦东西熬出来的。

    “十叔,别激动,再过些日子,等的病好了,这些好吃的,还能跑了不成?现在,就闻闻味儿,过过瘾吧!”

    乐乐嘿嘿笑着,“侄儿我可是一番好心呢!”

    “臭小子,看这样子,我咋觉得我根本就没病呢?”

    十阿哥在床上坐起来,望着乐乐,“这小子,虽然混账,但若是十叔我真的病了,肯定会很着急。可是我瞧着,不着急啊,很开心呢!”

    “说,太医们是不是被收买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