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向四周看了看道:“听说过朗德森林的遗迹吗?这是遗迹里出产的宝物。有一个冒险者冒死进入了遗迹里面,就得到了这么一根树枝。

    不过这根树枝坚逾钢铁,刀砍斧剁,甚至是火烧水浸都不能损坏,这可是我们的镇店之……”

    洛克从口袋中逃出一个钱袋,这里面有一百枚金币,然后啪的扔了过去。

    “100金币。卖不卖随你们。”

    看到他的样子,二人怕再玩过头了,赶紧点头道:“卖!卖了!”

    洛克将这个足足有三四十斤的木头棒子抗在肩上道:“走!咱们下去,再给你们挑两件趁手的兵刃。”博比和罗斯听了连连点头,然后跟着他快步下了二楼。

    博比和罗斯并不要求魔法器,他们需要足够的重量和威力,所以很容易的就选了两个百余斤的钉头棒和连枷。

    “咱们走了!”洛克走的有点匆忙,好像生怕别人抢他的宝贝一样,快步出了铁匠铺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——”后面的威特和霍克一阵大笑,虽然今天没有宰到这个肥羊,不过一个10金币收来的破木头棒子转手就卖出去100金币。即便是上缴20金币,自己两个也有不错的收入。

    “咱们去酒馆等着斯林达。”洛克现在是归心似箭,就想着赶紧跑回去查看一下这个木头棒子到底是什么来头?

    酒馆和洛克想的酒店不一样,倒是有些像后世的酒吧,昏暗的灯光,嘈杂的声音,还有放纵的大笑,以及咿咿呀呀吟游诗人们的弹唱,让洛克的耳朵嗡嗡直响,如果不是为了等斯林达,他倒是宁可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坐一会儿。

    博比和罗斯倒是浑然不觉,他们身材高大横冲直撞的挤到最前面在吧台前面一屁股坐下。洛克被他们挤在中间。

    柜台里的酒娘的身材丰满,衣着暴露,还时不时的故意勾引一下他们。

    奈何两个傻子不解风情,洛克也不喜欢她这种类型,而且现在也是心不在焉。洛克打了一个响指道:“给我们来三杯朗姆酒。过来我有问题要问你。”

    酒娘很快倒了三杯酒,然后顺着光滑的吧台台面唰的推了过去。博比和罗斯一人抓住一杯,然后张开大嘴哗的就倒了进去。

    洛克端起手中的酒杯,拿出一枚金币轻轻的一弹。金币飞快的旋转着到了酒娘的面前。

    酒娘很是兴奋一把抓住硬笔,然后栽进自己的胸衣了。这个动作让她的丰满剧烈的跳动的,看的洛克一阵目瞪口呆。

    “跟你打听一件事情?这几天见没有见过一个十六七岁,一身绿衣背着宝剑,十分漂亮的小姑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