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叶不解道:“咱们四大卫城城防坚固,易守难攻,你为什么不利用卫城与南荣打,而要冒险出城。”

    胡忧摇摇头道:“四大卫城是很坚固,这不错。不过再好的城,每次交战,也都会有损失的。正所谓是拒敌于国门之外,浪天的百姓,刚刚才从围城战中平静下来,我不想他们这么快又在见过战火。”

    红叶担心道:“就算是这样,难道一定要你亲自去吗?你就不能交给其他人去”

    胡忧知道红叶是在担心他的安全,叹了口气,紧了紧抱着红叶的手道:“这是我的宿命,不死鸟军团,不能再历经一次失败了”

    红叶无语的低下了头。别人也许不知道,她却是心里清楚得很。特种团的失利,让胡忧非常的心痛。四万人战死大田城的消息传到浪天,整个军团都震动了。胡忧表面上的轻松,完全是为了稳定军心,他的心里,无时无刻,不在滴血呀

    大田城已经惨败了一次,这次胡忧是无论如何,都不能再让历史重演。他是肯定会亲自指挥作战的。

    红叶一向支持胡忧的决定,哪怕是心里担心,但是胡忧已经决定了,她也不再会左右胡忧的意思。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事,不适合她。她要做的,就是默默的付出,把胡忧交给她的事,做到最好,不让胡忧有任何的后顾之忧。

    红叶小猫一样,缩在胡忧的怀里问道:“你这次,带那支部队去。”

    胡忧想都不想的回道:“内卫团”

    红叶一下从胡忧的怀里爬起来,不安道:“内卫团只有三万人,异族的先头部队就有十万,后面还有更多。把警卫团也带上吧,算我求你了。”

    胡忧摇头道:“有内卫团够了,警卫团还有留作机动。你不用担心我的,这一次,我跟南荣玩虚的,不会正面硬扛,人多了反而会不好控制。”

    不死鸟军团是一支年轻的部队,也许说不上天风大陆最年轻的,但是之一肯定算得上。它的前身,是暴风雪军团。一支有过辉煌,却在三十八年的纸醉金迷之中,被腐蚀掉了的队部。

    军团长苏门达尔身亡,副军团长克雷斯波下落不明,再加上前皇国皇帝戏巴伦西亚的莫名打压,五万残兵,被流放到洞汪城那个帝国最西边的不毛之地。要不是胡忧,也许过不了几年,就没有人再记得他们,他们将在人们的遗忘中,默默的死去。

    是那个被人称为不死鸟的男人,再一次给他们第二次生命,给了他们军人重逾生命的荣誉。他们见证着不死鸟军团,一点点的由弱变强,直致发展成为今天的一流部队。

    是,每天的训练,是很苦很枯燥,但是每当穿上不死鸟军团的军服,从百姓的眼睛看到羡慕和尊敬的时候,他们是打从心底感到骄傲和自豪。

    内卫团是不死鸟军团的精英,这里的成员,很多都是原暴风雪军团的老兵。他们现在,正整齐的排列眼,眼中看着那个带给他们荣誉的男人。从男人的眼神里,他们可以看到,他们将再一次去追寻他们的荣誉

    胡忧环视着三万内卫团的士兵,朗声道:“异族不愿接受上次的失败,这次他们又来了。十万部队,如今已经兵临城下,告诉我,你们怕了吗?”

    “不怕”内卫团的士兵眼睛红了起来,上一次打败异族人的主力,是**团的人,做为全军精英的他们,只打了个二线战,这让他们很憋气。这一次,机会来了,他们将要去展现他们的实力,拿到他们那本应该属于他们的荣誉。